文号
标题
全文
摘要 : 2014年6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税总发(2014)78号《关于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通知》,一方面言之凿凿“坚持依法征税,坚决不收过头税”,另一方面却直指“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”作为堵漏增收的核心措施。炮制“欠税3.8万亿”假新闻的始作俑者已经被关进了监狱的笼子,“房地产企业漏交土地增值税”的谎言却依然在官媒间谣传!而广大房地产纳税人所看到的事实却是“过头税”已然泛滥成灾——2014年以来各省地方税务局纷纷出笼五花八门的《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》,这个省规定“三分法”,那个省规定“红线外设施不许扣除”,印花税不许扣除,土地使用税不许扣除,利息不许扣除,售楼处不许扣除!……不许扣除!!……
小明2012-2-6 12:52
喜欢(0) | 回复(0)
2014-10-06吴克红
2014-09-26吴克红
《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与稽查应对六》
2017-08-01 《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与稽查应对》
《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与稽查应对三》
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核心与软件快速运用技巧
2018-01-05 《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与风险应对策略暨纳税筹划》
第4节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特殊政策解析(二)
2016-04-29 企业集团税务管理与“营改增”应对策略及辅导(总4节)
《企业税务风险防控与稽查应对四》
2017/8/1 10:25
2017/8/1 10:14
2018/1/5 16:22
2016/4/29 15:01
2017/8/1 10:20